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上门修电车的电话许昌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门修电车的电话许昌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请问咱们许昌哪里买电动车比较划算呢?
注意向周围的人打听,问问二手的,有时候二手的质量很不错,价格也低,关键是这类车很多都是小偷低价处理的。要是买新的,大概2000到4000元,牌子太多了型号也很多,看你自己喜好了。市区卖电动车的商店很多,你自己可以到大街上转悠啊。
河南许昌男子骑电动车自己摔倒身亡,当地公路局被判赔16万,对此***你怎么看?
首先这个提问的提法就有误导性,是把责任完全推给了骑电动车的男子,给人一种是该男子故意讹人的感觉。
但是,我们不能被“标题党”所迷惑必须考虑到现实情况,那就是:一个人不可能骑着电动车无缘无故就摔倒死了。正常情况下,骑车会摔倒,那指定是和道路设施或者交通情况有关系的。而不可能说是自己在好端端的路面上骑车,然后也没有外界影响就突然摔倒了。
***判决公平且合理
在庭审中,该男子家属出示了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,证明事发路段道路标线缺失,道路边缘不平整,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所以法庭才会判该路段公路管路局承担20%的赔偿责任。而死者因为没有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,则要承担80%的事故责任。从专业的角度来说,这个判决是非常合理的。
保证道路安全是公路局应尽的职责
我们作为纳税人来说,既然我们交了税,就应该享受公共***提供的便捷服务。而公路局作为管理方来说,也有责任和义务去保障自己所管理的路段的道路安全。
总不能说,城市的公路都是坑坑洼洼的,没人管,也不追究责任吧。而现在出现了这样的意外,那就是管理部门工作不到位的责任的。
死者贺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
当然,在这件事中,作为电动车的驾驶员贺某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毕竟,路局也做不到路面一出现隐患就及时解决,发现问题和排查修复也是需要时间的。
作为驾驶员来说虽然客观的路面情况确实不好,但是,如果自己谨慎驾驶,观察好路况的话是可以避免这场意外的。
因为这起事故并非是诸如那些地面突然塌陷,或者交通事故完全不可控制的,作为驾驶员来说,是可以主观控制车辆避开隐患路段的。
这样令人感觉匪夷所思的事还有很多:
我高中同学在电业局上班,他总说自己是弱势群体,跟我们讲过几个他们局里近几年真实发生的事:
1.某人恶意拖欠电费超过半年,电业局无奈断电。那老兄95598一个投诉电话打过去,立马通知恢复供电并上门道歉,责任人罚款。
2.这个***跟题主描述的公路局的遭遇比较像。某人醉驾摩托,撞上电线杆导致身亡,闹到电业局,无奈只能赔钱。
3.洗澡热水器漏电导致身亡,电业局赔钱。
朋友说我们当地电业局有一个专门的科室负责此类碰瓷性的***。专人、专项资金,只有一个要求:不要引起舆论危机,不要闹出***。
看到某些公权和谐力如此“软弱”,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叹气。
在公路上自己摔倒身亡,本来在我们的观念中都自认倒霉的,但是许昌贺先生骑电动车自己摔倒身亡与公路管理部门的官司,说明我们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,是普法阶段性过程中的重大成果,虽然16万数字不多,但对于家属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!
2017年1月的一天,河南许昌的贺先生骑着二轮电动车像往常一样去上班,但在行驶至经济先生技术开发区的一条道路时,不慎自己摔倒在地,身上并没有外伤的情况下,失去知觉昏倒,被路过的行人发现后送往许昌当地医院,经过抢救无效死亡。
贺先生是个普通的上班族,与父母同住在一起,家中还有两个孩子,贺先生去世之后,家里就失去了顶梁柱,留下妻子照顾年迈的父母与年幼的两个孩子。
当地社区知道后,对他家进行了必要的帮扶,帮扶对象中有一名律师,在了解贺先生去世的大致情况后,给贺先生家里人说,贺先生虽然是自己摔倒身亡,但是事故发生在公路上,公路管理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必要的提醒,应该对贺先生的身亡承担责任,就像狗咬伤了人,狗的主人有监护责任一样。
听了帮扶律师的话,在2017年10月,贺先生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在律师的帮助下作为5名原告向许昌魏都区***提***讼,以贺先生出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为由,要求许昌经济开发区公路的管理部门赔偿5名原告死亡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8万余元。
经过几轮庭审之后,终于在2018年3月14日,许昌市魏都区人民***判决许昌市经济开发区公路管理局承担贺先生身亡事故20%的责任,支付贺先生家属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61596元。
贺先生家人与公路管理局双方都没有上诉,事情到处也算画上了句号!对此,你们怎么看呢?
公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,这么赔偿无可厚非
其实,每次出现这样的事故,舆论上很多人都不会理解。但是事实上一个事故的发生,哪怕看起来是个意外,但是意外的背后总是有成因的。
类似这个男子骑电动车自己摔倒身亡,无可争议的是,这是个意外,驾驶车的人自己不注意,自身承担最大的责任,因此***判决赔偿80%,其实也合理。
那么为什么,公路局需要承担20%责任呢,那是因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,当时的公路有不平整地方,有道路标志缺失的情况,这的确是个安全隐患,而维护公路本应该就是公路局的责任,他们自身的行为没有让公路达到规范的状况,进而赔偿20%,也很正常。
其实类似的事情还很多,笔者在这里举例,希望大家可以进一步提高***意识,这并不是转法律的空子,而是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表现。
男子取钱,取钱回走后阳光刺眼,于是头撞到玻璃门上,玻璃门立刻碎了刺伤了该男子。
男子受伤严重,遂状告了银行。注意,银行的玻璃门警
最终***认为,银行未注意到夏天高温下,玻璃存在此类的风险,未尽到提示管理义务,没有保证服务场所和提供的服务设施安全,最终判决银行承担70%的责任,也就是12万。
案例二:男子走路上遇见刮大风,被吹断树砸死,村民委员会赔偿20万
一男子,走路上,遇见大风,一棵杨树被吹倒,最终砸到杨某的头上。导致杨某当场死亡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门修电车的电话许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上门修电车的电话许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